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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失去半截腿 实际获赔四十四万
来源:李大兴律师
发布时间:2015-02-25
浏览量:415

车祸失去半截腿 实际获赔四十四万

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 李大兴

基本案情

小女孩黄某晴,年仅六岁,乘坐母亲驾驶的电动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母女受伤,女孩右腿从膝盖以下被截肢,构成六级伤残。交警作出事故认定,小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小女孩母亲负次要责任。

办案过程

小女孩的父母系广西来琼打工人员,老实巴交,辗转找到律师,请求给予帮助。律师接案后,先帮女孩申请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营养护理期限等的鉴定,然后向法院起诉,提出了具体的赔偿数额。法院先后组织了几次开庭,对方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律师和鉴定人员的解释、沟通,对方撤回了申请。经过法庭的几轮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法庭下达了《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2014)琼海民一初字第36号民事调解书》,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均按调解书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义务,支付了赔偿款。

争议焦点

小女孩一家系农村户口,且居住生活在博鳌农村,是按农村标准还是按城镇标准赔偿?小女孩的后续治疗费包括安装假肢等的费用是否合理?假肢安装计算到何时为止等?

案件结果

律师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小女孩的利益,提出了六十四万的赔偿数额,达到如此数额的两个前提一是按城镇标准二是按人的平均寿命算到了七十多岁。否则,无论如何,是达不到这个数额的,何况对方只是负主责,只能按70%算。在庭审中,对方坚持只能按农村标准进行赔偿,律师坚持城镇标准。尽管是农村户口,根据相关规定,如在城镇居住和生活并有固定收入,应按城镇标准赔偿。虽然原告住在博鳌镇辖农村区域,但系外出打工人员子女,父母有固定收入,且小女孩在镇上幼儿园上学,与法律要求的精神是相吻合的。后续治疗费之所以计算到70多岁,是因为小女孩的假肢成年前每二年必须更换,成年后每四年必须更换,且每年还有不菲的维修费用。如果不计算到老,法院判决一定的年限后,还需再次起诉,会给双方带来讼累,不如一次性解决。好的是,对方在交强险基础上,另买了二十万的商业险,保险公司会支付绝大多数赔偿款。庭审及之后的调解中,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未作过多辩解,基本同意全额支付。只是保险赔偿后,肇事司机还必须负担一部分,而作为一个农民,一、二十万并非一个小数目,经过几轮作工作,司机终于答应在保险公司赔偿31万的基础上,再拿出7万元,加上之前已经支付的5万多元,司机合计赔偿12万多元,这样,受害方获得的实际赔偿近44万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小女孩今后的生活。

办案小结

虽然看起来,实际赔偿额与诉讼请求有一定的差距,但律师还是劝当事人接受了调解,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诉讼请求的数额本来是偏高的,主要是因为城镇标准比较勉强、赔偿年限计算到了七十多岁,如果硬性判决,是不可能实现的;二是便于履行,如果达成协议,对方会自动履行,否则判了也可能拿不到全款;三是如果调解不成,法院至多判到二十年为止,这样数额不到现在的一半,而且等二十年后再起诉,物是人非,很难预料,不如一次性解决,落袋为安。

附:1、起诉状;

2、赔偿明细。

民事起诉状

原告:(略)

被告:(略)

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第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643782.39元(包括护理费18000×70%、营养费1800×70%、交通费386×70%、住院伙食补助费5500×70%、残疾赔偿金183690×70%、后续治疗费689000×70%、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2、判令第三被告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367日,被告覃某才驾驶被告蔡某燕的琼CB3158号轻型皮卡货车从博鳌镇石姆埇村原死海景区的装卸货点驶出,经石姆埇村水泥路路口时,遇原告黄某银驾驶琼C1PG72号二轮摩托车载原告黄某晴自东往西沿水泥路直向行驶,因覃某才横过公路往南侧的菠萝地时未注意观察路面避让直行车,导致两车相刮撞的交通事故,造成黄某银、黄某晴受伤。

2013617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覃某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银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晴无责任。

原告经几个月的治疗,现已出院,但留下了终身残疾,经法医鉴定,构成六级伤残,给全家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巨大创伤。在整个治疗的过程中,被告仅支付医疗费50269.36元(已在赔偿数额中扣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0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1、本诉状副本3份;

2、赔偿清单4份;

3、证据4套。

黄某晴赔偿费用清单

1、 医疗费:50269.36

2、 护理费(90×日护理费):18000

3、 营养费:1800元(60×30元)

4、 交通费:386

5、 住院伙食补助费:5500元(55×50元×2人)

6、 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183690(即18360×20年×50%);

7、 后续治疗费:

成年前(13次): 假肢费用:13万(1×13次)、硅胶套65000元(5000×13次)、锁具32500元(2500元×13次)、调整费用26000元(1000元×26次)。

合计:253500

成年后(13次):假肢费用:214500元(16500元×13次)、维修费用123500元(2375元×52年)、硅胶套65000元(5000元×13次)、锁具32500元(2500元×13次)。

合计:435500

以上各项共计:948645.36元×70%664051.75

8、 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

总计:694051.7550269.36(已支付)6437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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